公积金的提取并不受“入职满三个月”这一限制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偿还购房贷款本息,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,入职满三个月并非提取公积金的必要条件。
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,需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证明,并持该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。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不过,虽然入职满三个月不是必要条件,但一些地区或单位可能有自己的规定,例如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等。因此,在提取公积金前,建议职工先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,了解具体的提取政策和流程。